登报热线:020-37608422 / 18922350251(微信号)
南方都市报  遗失声明  公告启事  登报公示     微信扫码登报    快速登报
分类广告   工商广告    登报挂失  登报声明     报社直办登报    权威刊登

  • 1
  • 2
  • “一人一籍、籍随人走”,教育部今天发布|南方都市报登报|南方日报登报
  • 所属类别:南方都市报最新资讯    发布日期:2025-12-29      浏览次数:124
  • “一人一籍、籍随人走”,教育部今天发布

    今天(12月29日),教育部发布《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进一步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益,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。


    当前,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经达到92%,实现了基本普及,但在出生人口变化、全面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下,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,精准实施财政补助政策等,都对准确掌握在园幼儿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,亟需建立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制度,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。


    《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(试行)》立足学前教育管理实际,坚持问题导向,从加强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准确性和管理规范性出发,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内容:


    • 一是明确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,强调是对学前儿童入园、转园、离园、毕业、升学等情况进行的记录、核实、处理,适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中三周岁到入小学前儿童

    • 二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体制,规定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、省级统筹、以县为主、幼儿园实施。

    • 三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,强调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,一人一号,小学学段接续使用,终身不变,学籍变动管理实行“一人一籍、籍随人走”制度。

    • 四是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管理的保障措施,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学前儿童学籍管理队伍建设、强化学籍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。

    此外,对2—3岁在园幼儿信息管理,明确“参照本办法管理”。


    教育部就学前儿童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>>详情


    据央视新闻

首页   |  南方都市报   |  关于我们   |  登报流程   |  登报价格   |  联系我们

登报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509号南方都市报登报广告部   电话:18922350251
广州市同创广告有限公司:版权所有 广州报纸登报网 粤ICP备08103961号